通协发[2007]13号 签发人:王玉辉
政协北京市通州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关于通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案
通州区人民政府:
政协北京市通州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对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通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同意此调研报告,并以其内容为建议案,送请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
会议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涵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抢救、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众的自信心和凝聚力,将通州建成名副其实的文化产业基地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通州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工作,扩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许多工作有了明显进展。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全区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法律法规建设的进程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适合全区保护工作实际,整体性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在不少地区“政府主导”的有效性难以体现。
会议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各级领导应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增强全民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名录体系,完善保护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妥否,请回复。
附:《关于通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政协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200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