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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关于工商、城管部门应重点关注并严厉查处个人收购药品的摊点的建议 信息发布日期: 2007-12-25 信息来源: 通州区政协 访问次数: 政协北京市通州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022号 案 由:关于工商、城管部门应重点关注并严厉查处个人收购药品摊点的建议 提案人:张京 工作单位: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 E-mail:shamao88@126.com 手机:13651174470 电话:52113035 附议人签名: 提交日期: 注意事项: 一事一案,字迹清楚,请用钢笔(蓝黑墨水)或毛笔书写。打印件可附在提案纸中。 理由: 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农贸市场或流动摊点上看到一些挂有“收药”字样的摊点,他们一般多收购成品药。大凡在这里拿药来卖的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家里存的过期药;二是由于公费能报销而从医院开的大量药。若收购了前者的药品,则很容易经不法商贩的手,再次流入其他病人手中,为这些患者带来不安全的隐患。若收购了后者的药品,则会使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蒙受损失,助长了损公肥私的不良风气。因此,只要是个人收购成品药,又没有正规合法手续,对社会、对他人的健康通常是有危害的。 建议解决办法: 1.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查处挂有“收药”字样的摊点(一般多集中在农贸市场),一旦发现,应进行比其他无照经营更重的惩罚。 2.政府应设有专门收购过期药的机构,并加以宣传,增大百姓对此事的知情力度。 3.政府财政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公费医疗报销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那些公费报销比例大的单位。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通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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